【当年今日】1993年屯门色魔落网 被判囚终身

2018-08-06 08:20

「屯门色魔」林国伟终被判终身监禁。资料图片
「屯门色魔」林国伟终被判终身监禁。资料图片

香港史上众多连环凶杀案中,除了「雨夜屠夫」林过云,「屯门色魔」林国伟犯下的连环奸杀案亦同样轰动。他在1992年至1993年间,强奸及行劫10名女子,更将其中3名杀害。他终在93年8月6日落网,林被控15项强奸及行劫罪、3项谋杀罪,最后裁定全部控罪成立,判囚终身。
当年居于屯门大兴邨的林国伟在1992年4月24日首次犯案,当时只有21岁的他,尾随一名19岁少女到其屯门友爱邨爱明楼的往所,待其进入电梯后,将其勒住并扯出升降机,在后楼梯将她强奸,并抢走她的手袋及金饰。
林国伟其后多次犯案,至93年2月24日,他在屯门友爱邨,以同样手法将一名50岁妇人拖至梯间意图侵犯,但用力过度将对方勒死,这是他首次杀人。
虽然杀害一条人命,但并未能令林国伟却步,他在93年4月至7月期间,3次奸劫3名22至31岁的女子。直到1993年8月6日,林国伟试图约会一名曾强奸的对象,被其兄长报警擒获。

林国伟被判处十一次终身监禁。资料图片
林国伟被判处十一次终身监禁。资料图片
其中一名女死者陈尸现场及女死者衣物。资料图片
其中一名女死者陈尸现场及女死者衣物。资料图片

警犬协助搜寻证物。资料图片
警犬协助搜寻证物。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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