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妇投诉楼上淋泼镪水警不起诉 林卓廷质疑未全力调查
2018-08-05 16:16
上水龙琛路年初有人从高处投掷燃烧杂物及淋泼镪水,导致两人严重受伤。警方事后拘捕一名男子,6月以证据不足为由,未有起诉任何人。事主投诉警方未有全力调查。协助事主的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亦质疑警方搜证粗疏,要求重新调查。
事主卢小姐展示伤势,她的儿子面部亦受伤。卢小姐指,今年1月23日晚上,见到楼上向窗外投掷著火的厕纸,其后又扔下木箱、玻璃樽及淋泼不明液体。卢小姐于是伸手出窗外收衫,但遭怀疑镪水溅中,前臂感到剧痛,而坐在窗边的8岁儿子眼角及脸部亦遭溅伤。
卢小姐于是报警,警方当日拘捕一名住在她楼上的男子,列作伤人案处理,又称被捕男子很大机会被起诉。卢小姐透露,先后3次录取口供,但首次落口供时说涉案人放火,警员即引导指出楼上住户淋镪水及投掷杂物,警员又提醒尽量不要提及放火。后来又收到警方通知,指目前证据不足,暂时不会提出起诉,至于涉案人就继续住在楼上。
林卓廷认为,楼上住户不断掷下杂物及淋镪水是一连串行为,不相信是无心之失。他强调,「难以理解」无提出起诉,认爲警方可以刑事毁坏、严重伤人或高空掷物罪起诉。
林卓廷表示,已去信警务处处长卢伟聪,要求重新全面审视案件证据及搜证过程,并调查警员搜证期间有否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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