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提醒有意投考政府律师人士 需通过综合招聘考试
2018-08-03 17:27
律政司提醒有意投考政府律师职位的人士,他们必须在综合招聘考试取得一定的成绩,以符合申请资格。
律政司表示,政府律师的招聘工作今年8月底/9月初展开。一如去年的招聘安排,所有投考政府律师职位的人士必须在综合招聘考试的英文运用试卷取得二级成绩,和在中文运用试卷取得一级成绩。在特殊情况下,视乎律政司的运作需要,中文能力未达所需要求的申请人亦可能获聘,然而获聘人数会有限。
就此而言,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英国语文科第5级或以上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英语运用科C级或以上成绩,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级或以上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另外,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中国语文科第4级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中国语文及文化、中国语言文学或中国语文科D级的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中文运用试卷的一级成绩。
投考政府律师职位的人士亦须参加《基本法》测试,虽然这并非强制性,但应徵者在《基本法》测试的表现,会用以评核其整体表现。
下一次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于10月6日及13日在香港举行。有意投考政府律师职位的人士如仍未获所需的综合招聘考试成绩或同等学历及/或有意报考《基本法》测试,请于8月3日至16日期间,报考相关考试及/或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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