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爱不遂割男友人颈 20岁同志企图谋杀重囚10年
2018-08-03 13:31
辍学青年向同性友人求爱不遂,去年3月带备4把刀上对方家中以死相逼。他将对方禁锢8小时后,决定与友人同归于尽,先刺破友人的颈项,再举刀自刎,犹幸2人最终获救回。青年承认企图谋杀、伤人及非法禁锢共3罪,今早在高等法院被判囚10年。
法官张慧玲指,20岁被告刘浚生迷恋事主,他因自己对事主的爱得不到回报而携刀上事主家作「情感勒索」,故被告的罪行特别严重。张官直言被告是危险的人物,其精神科及心理报告均指出,他的重犯机会高,故法庭需以重刑来保护社会。
张官续指,被告求情时坚持自己与事主为情侣,直至今日才放弃主张,却已经浪费法庭时间。他又在2011年因非礼罪及刑事恐吓罪被判入男童院,但他显然无从中汲取教训。惟张官有见被告年纪尚轻,他仍可获因第一时间认罪而得的刑期扣减。
被告的精神科及心理报告指出,曾被诊断患有专注力不足及过度活跃症(ADHD)的被告自尊心低落,既欠缺自我控制、同情心和悔疚心,又有反社会的性格特徵,但案发时他并无受精神问题困扰。若被告不愿改变,他可能在新一段的恋爱关系中重蹈覆辙。
至于比被告小3岁的事主,其精神科报告指他事后患创伤后遗症,经常发噩梦、失眠及情绪低落。心理报告则指,事主接受治疗后已不再遮掩颈上的伤痕,亦慢慢习惯家里的刀具,但他仍抗拒单独外出,亦不愿见到市场里血淋淋的生肉,故他生活上仍有一定程度的障碍。
被告早前声称自己与事主拍拖,并以10张照片证明2人关系亲密。控方携相片向事主查询,事主指自己已记不起部分照片于何时何地拍摄,但他确认自己与被告并无特别关系。
案发于去年3月14日,被告携刀到事主寓所外等待对方回家,一见到事主即上前亮刀。被告进屋后与事主纠缠,期间事主的右耳、右前臂和左手被割伤。被告试图一刀捅进事主肚腹,但事主成功避开攻击。其后被告将事主绑在椅上,并将对方反锁在睡房内,直至消防员及救护员破门而入。
另外,被告于13岁在学期间,曾10次要求同性同学向他展示下体并予他触摸,其后更对该同学亮刀,威胁他不要向任何人告发。惟被告意外遗留利刀在校园内,老师调查后揭发事件。被告又于同年因盗窃及非法驾驶公共车辆等罪被捕,最终刑罚与非礼罪的一样,同为判入男童院。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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