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洲焚化炉承建商申放宽人工岛高度限制

2018-08-02 16:47

承建商申请放宽石鼓洲人工岛建筑物的最高高度限制,由60米增加至65.5米。资料图片
承建商申请放宽石鼓洲人工岛建筑物的最高高度限制,由60米增加至65.5米。资料图片

石鼓洲人工岛焚化炉及附属大楼的承建商吉宝西格斯-振华联营公司,向城规会申请放宽位于石鼓洲人工岛建筑物的最高高度限制,由60米增加至65.5米,以作兴建综合废物管理设施。

石鼓洲人工岛是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第一期,需略为放宽高度限制的建筑物是焚化炉及附属制备所在的主要大楼。承建商指,根据反覆考量,设计团队得出焚化炉的高度最少需要50.083米才能达至最佳回收效益,另需9.42米安设置装结构钢桁架、安装抽风及排烟系统,以及预留空间净空安装预先组装的组件及维修保养工程,因此申请部分主要大楼,约7.2%的地盘面积的高度限制由60米增加至65.5米。

承建商指放宽高度限制并不会构成不良的视觉影响。同时为了让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第一期能如期在2024年启用,焚化炉的主要装备会在申请地点以外预先组装,以让人工岛的填海工程以及其后的基建及建筑工程能够在同时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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