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冒牌韩国高丽参违商品例 参茸店及经理共被罚1.2万元

2018-08-01 16:06

案件今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宣判,海味店及一名经理分别被判罚款8000元及4000元。资料图片
案件今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宣判,海味店及一名经理分别被判罚款8000元及4000元。资料图片

深水埗一间参茸海味店售卖假冒韩国某品牌的高丽参,涉违反《商品说明条例》,今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海味店及一名经理分别被判罚款8000元及4000元。
海关表示,早前接获举报后进行试购行动,从深水埗一间参茸海味店购买一盒价值2800元的韩国品牌高丽参。但经韩国生产商核实后,证实涉案高丽参并非该品牌产品。
涉事参茸海味店及一名经理因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高丽参作售卖用途,违反《商品说明条例》,分别被判罚款8000元及4000元。
根据《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出售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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