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冒充指示股票交易致欠债逾874万 公司董事告经纪涉串谋诈骗

2018-08-01 13:49

上市公司董事于证券公司开设孖展户口及进行交易,成功赚钱。其后经纪称接到来电,一名人士表示欲透过董事户口,利用约1279万元买入展程控股股票,并提供董事的台湾护照资料进行交易。惟经纪按照指示后,有关交易终令董事损失庞大,并欠下证券公司逾874万元。董事昨入禀高等法院,指经纪及其公司违反责任,未有确认该人士身份及进行交易,又涉与该人士串谋诈骗,遂要求法庭声明自己无须为欠债负责。

原告廖品综声称自2008年始在港工作,并在上市公司任职董事。两被告分别为兴证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及经纪何世浩。入禀状指,原告于前年10月5日与次被告会面及开设孖展户口。同月7日前,原告指示兴证国际的职员买入展程控股有限公司的889万股。

于11月16日,原告透过上网及手机交易程式,以每股3元出售当中235万股,扣取相关收费后套现703万元。翌日,一位身份不明的人士致电联络次被告,并指示透过户口进行交易,在3.2元至3.25元股价时,分别买入共395万股展程控股,花约1279万元,惟交易最终导致原告的户口有逾874万元的债务,而该未获授权的交易于同日被原告发现。

原告续指,被告未能认岀该身份不明的人士并非原告本人,亦无采取合理程序确认该人士的真正身份及向原告确定交易。而兴证国际也须就次被告的疏忽负责。

此外,原告认为次被告与该人士错误及有意地以不法方式向其造成损害,并合谋诈骗及隐瞒事件。而当该人士与次被告联络,明显地次被告并非与原告通话,加上该人士给予原告的台湾护照号码,当作其香港身分证号码,次被告仍跟从交易指示。原告表示被告违反责任,遂入禀要求声明自己无须为欠债负责。

法庭记者:陈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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