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兄妹惨遭恶毒继母用热水烫伤 哥哥被打至骨折送院

2018-07-23 17:31

哥哥身上多处受伤。
哥哥身上多处受伤。

台湾嘉义一名男童,去年7月因右手臂肿痛而做检查时,被发现身上有不寻常的旧烫伤痕迹,且X光显示男童右手和左锁骨骨折,与家属描述受伤方式不吻合,院方于是通报社工疑似儿虐个案。其后更发现男童妹妹跟男童一样,身上有大面积烫伤痕迹,揭发其继母虐儿。嘉义地检署事后起诉继母,要求判处6个月。但法官嫌太轻,经嘉义地方法院审理,继母被判有期徒刑1年4个月。4岁和3岁的小兄妹目前仍在接受安置。
判决书指,去年6月8日,继母在云林县元长乡娘家,为3岁的男童洗澡时,故意转开热水,造成男童脸部、右侧肢体及躯体多处烫伤。同年6月底,继母在民雄住处,徒手及持棍子殴打当时年仅2岁女童的头部、手臂及大腿,造成女童左侧腕部撕裂伤,7月29日当天,该继母又以同样手法殴打哥哥,造成男童右侧肱骨干螺旋性骨折、左锁骨陈旧性骨折。
判决书指,被告有2名子女,一名与前男友所生,一男与案童父亲所生,一家6口同住,但被告在毫无理由下,先烫伤男童,又以不听管教为由打伤一对兄妹,导致男童骨折,女童手腕严重撕裂伤。
法官直斥继母对懵懂无知幼童下毒手,十分恶劣,尤其被告对自己亲生子女并未同等伤害,伤害小兄妹后却对他们不闻不问,显见继母因兄妹非她亲生,所以丝毫不在意他们死活,认为被告求处3罪判6个月过轻,最后法院以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罪,3罪合并执行1年4个月,可再上诉。
至于小兄妹生父因无积极证据证明有伤害犯行,今年4月底嘉义地检察署已不起诉处分,另继母违反儿少权法第51条,接受强制性亲职教育15小时,也执行完毕。
嘉义县社会局表示,这对兄妹今年1月16日经法院裁定由生母监护,目前固定安排会面及渐近式返家,重建亲子关系,并持续评估回家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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