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收贿案宣判 再遭判8年徒刑 2018-07-20 16:14 南韩前总统朴槿惠(左)。AP 南韩法院今日宣判,前总统朴槿惠因涉及非法收受国家情治单位经费等罪名,再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今日宣判,朴槿惠因涉及收受国家情报院特殊活动费案遭判处6年有期徒刑。此外,还因违反公职选举法遭判2年有期徒刑,并罚缴33亿韩元。 朴槿惠否认有任何不法情事,今天未出庭聆听判决。她今年4月已因滥权、收贿和胁迫等其他罪名成立,遭判处24年有期徒刑和罚金180亿韩圆 (约1.3亿港元)。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美情报总监:北韩一年内无核化不太可能成真 下一篇 马克龙保镖涉冒警打示威者遭停职15日 多党质疑徇私要求严惩 最新回应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