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职员涉监守自盗100万元 判囚21个月
2018-07-20 13:26
银行男职员涉嫌监守自盗,在任职的交通银行大夹万中盗取港币现金100万元,被告今于区域法院承认一项盗窃罪。辩方求情时表示被告是家中支柱,因家庭支出欠下大笔卡数。事发后他曾到澳门赌博,被捕时他身上只有9500元,而其馀现金尚未寻获。被告最终被判监禁21个月,并交还剩馀的现金。
辩方透露被告王伟波(29岁)9岁由内地来港,父母离异他和妹妹由母亲养大,他高级文凭毕业后开始工作,与母亲及妹妹同住于蓝田公屋。被告母亲为清洁工一人独力养大两名子女,但近年身体抱恙无法再身兼多职,被告成为家支柱,惟被告的收入无法承担支出,因而欠下约40万元卡数。辩方求情时指被告身负重担,因一时冲动犯案,以后亦无法再从事银行工作,其后亦因为无法面对家人和女友,曾经尝试自杀。
前交通银行高级现金管理主任被告王伟波,涉嫌于今年1月23日在小西湾广场交通银行大夹万中,盗去2000张500元纸币,总值港币100万元。
法庭记者:陈婉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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