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后首引社团条例拟禁民族党运作 李家超:给予21天时间申述

2018-07-17 12:42

李家超强调,现时未有决定,会等待期限或收到香港民族党书面申述后再决定。
李家超强调,现时未有决定,会等待期限或收到香港民族党书面申述后再决定。

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表示,接获警务处送交的文件,指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根据助理社团事务主任的建议,要求行使《社团条例》并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党继续运作。李家超中午会见记者时,指今次是香港回归后,首次行使《社团条例》第8条,强调现时未有决定,会给予香港民族党21天时间申述,再决定是否禁止运作。

李家超表示,正考虑社团事务主任根据《社团条例》第8条所作出的建议,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社团事务主任合理地相信,禁止任何社团或分支机构的运作或继续运作,是基于维护国家安全、公众安全及秩序等,提出有关建议。他又指,今次是香港回归后,首次行使《社团条例》第章8条,会给予香港民族党21天时间申述,其后再作出决定。

李家超强调,现时未有决定,会等待期限或收到香港民族党书面申述后再决定。为避免影响香港民族党申述,暂不方便公开细节。他又指,香港民族党亦可以在该项命令生效后30天内,向行政长官及行政会议上诉,经行政长官及行政会议确认后,可取消该项命令。

不过他指出,一旦决定禁止运作及刊宪后,有关组织就会变成非法社团,任何人身为非法社团成员行事、参加集会、捐助等协助有关组织均属违法,有关人士或面临罚款甚至监禁。李家超说,香港市民结社自由并非完全不受限制,是受法律规定,并在《香港人权法案条例》清楚列明。

被问及香港民族党已经成立一段时间,为何现时才考虑禁止有关运作,李家超回应指,社团事务主任须时收集证据,认为做法合理及谨慎。

根据《社团条例》第8条,订明在以下两个情况,社团事务主任可以启动程序,建议保安局局长禁止社团的运作或继续运作,包括社团事务主任合理地相信禁止任何社团或分支机构的运作或继续运作,是维护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护他人的权利和自由所需要者;或该社团或该分支机构是政治性团体,并与外国政治性组织或台湾政治性组织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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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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