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立法会复会后提交《国歌法》草案 聂德权:非强迫爱国

2018-07-16 10:02

在立法会暑假休会前政府未能就《国歌法》本地立法进行首读,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今日出席一个电台节目时表示,当局仍在草拟条文,希望做得更细致,完成后会提交行政会议审议,再于立法会10月复会后提交条例草案。

聂德权说,《国歌法》是全国性法律,纳入《基本法》附件三,政府有宪制责任进行本地立法,并非要「强迫爱国」。聂强调,有两个立法原则,包括要尊重国歌、以及如果出席或参与奏唱国歌的场合时,公开及故意侮辱、贬损国歌,需要负上刑责。

聂指「尊重国歌是自然的事」,并非路过或在茶餐厅听到国歌,无任何表现就会犯法。他相信《国歌法》本地立法对大部分市民的生活不会有影响。他重申,如果有人存心挑战,「捐窿捐罅」侮辱国歌,便会有问题。

对于中央或中联办有否给予压力要求尽快完成本地立法,聂德权回应,将以平常心处理立法工作。他指,政府正有序地推展,重申本地立法要反映全国性法律的原意及目的的同时,亦会充份考虑香港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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