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局要求间接宣传须「自然不突兀」 无綫:依然极之主观

2018-07-04 17:59

无綫电视发言人回应时表示,新规例无助持牌机构更容易符合规定。资料图片
无綫电视发言人回应时表示,新规例无助持牌机构更容易符合规定。资料图片

通讯局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谘询后,今日公布决定放宽电视节目中对间接宣传的规管,强调须以自然及不会令人觉得突兀的手法表达。无綫电视发言人回应时表示,新规例无助持牌机构更容易符合规定,认为「以自然及不会令人觉得突兀的手法表达」依然是极之主观,并会构成诠释上的问题。

发言人指出,赞助是广告的一种,其表达需要有创意,而当中的创意是否自然,不同的观众自有不同观感。于新规管制度下,并未能令持牌机构更容易符合有关规定。

发言人又指,会密切留意新措施是否真的能为广播业提供更佳的营商环境和增加广告收入来源。

根据通讯局定义指出,如表达方式以生硬方式加插植入式广告、以造作或令年难以信服的剧情加插广告、以喧宾夺主的方式加插广告,及过分强调有关产品或服务。局方又举例指,在一个衣香鬓影的表演晚会上,主持在表演过场间,突向出席嘉宾派发通常不会在该类场合进食的食品(如需用手撕开进食的食品),过程中让观众清楚看见有关食品的品牌及商标,而主持不断对食品质素表示赞赏,即为不自然及突兀的。通讯局又表示,放宽规管有助广播持牌机构增加广告来源,可为业界提供有利营商的环境,令业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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