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男被杀案结案陈词 主控官指2被告是受训杀手

2018-06-28 18:19

段氏香(左)和艾莎。AP
段氏香(左)和艾莎。AP

北韩领导人金正恩的兄长金正男去年二月在吉隆坡国际机场被毒杀一案,主控官周四作结案陈词,形容两名女被告越南裔女子段氏香 (Doan Thi Huang) 和印尼女子艾莎 (Siti Aisyah) 是受过训练的杀手,用非法武力把 VX神经毒剂涂在金正男的眼和脸上,导致他死亡。
段氏香和艾莎被控谋杀,2人均否认控罪。她们由案发至今一直坚称自己是无辜及被人利用,以为正在拍电视台的整蛊节目,但主控官反驳,指她们编造故事,企图隐瞒这宗险恶的阴谋,蒙骗公众和法庭。若被裁定罪名成立,段氏香和艾莎最高会被判死刑。
主控官说:「这种行刺方式,只在占士邦电影里才看得到。2名女子并非随便被人拣作代罪羔羊。她们知道自己要做些甚么,而且要做得到,没有失败的空间。只有经过挑选和受过训练的人才可以确保成功。」
辩方律师指,2名女被告没有杀害金正男的动机。她们只是北韩进行政治暗杀的无辜棋子。
主控官则说,2名被告有意图杀害金正男,而且知道自己正在处理有毒物质,因为她们蓄意袭击金正男的眼睛,行事后迅速洗手。一名专家出庭作供,指眼睛是神经毒剂进入人体及扩散的最佳途径。一个人接触 VX神经毒剂后十五分钟内洗清乾净,便不会出现中毒症状。
主控官又谓,金正男重100公斤,高1.7米 (5尺10寸),因此2名被告要用她们的身体力量,强行在他的眼睛和脸上涂毒剂。她们的目的,是要尽快行事,令金正男无时间作出反应。如果让金正男有时间挡走毒剂,她们的行动便会失败。
机场保安摄录片段显示,两人同一时间向金正男施袭,确保杀人计画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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