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8】保华附属向借款人追讨未还款项连息4330万
2018-06-20 12:40
于今年5月15日,贷款人宣布贷款融资项下的未偿还贷款即时到期及须予支付,并向借款人送达执行通知,贷款人已处置证券账户内所持有之所有证券,并于5月28日将有关所得款项净额9837.99万元用于偿还部份未偿还贷款及其应计利息。贷款人与借款人就偿还未偿还结馀进行磋商,并就此寻求其他替代抵押品。于5月31日,贷款人在香港高等法院向借款人发出传讯令状,就结馀款项5295.32万元(包括累计至5月31日的利息)向借款人提出申索,以及借款人于6月6日进一步偿还1000万元。
于公告日期,应付贷款人的未偿还本金为约4310万元及应计利息为约20万元。贷款人将会继续追讨未偿还结馀及进一步的应计利息。(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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