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就场外衍生工具订保证金规定谘询 2018-06-19 13:49 Previous Next 证监会就有关对非中央结算场外衍生工具,施加保证金规定的建议,展开为期两个月的谘询。 根据建议,持牌机构如属与认可机构、另一持牌机构或另一经界定的机构,进行非中央结算场外衍生工具交易的订约方,而这些机构的未完成非中央结算场外衍生工具的名义数额,超过指明门槛,它们便须与对手方交换保证金。 谘询亦指明将须符合建议的保证金规定的工具,以及合资格作为保证金的资产。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表示,有关建议是一套全面改革方案的一部分,改革的目标是落实国际标准,及改善香港的场外衍生工具活动监管制度。(nc)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沪深股市】上证挫3.29% 深成指泻4.42% 下一篇 台湾加权指数收跌1.65% 报10904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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