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监前主席项俊波承认受贿1942万人民币

2018-06-14 17:56

项俊波。网图
项俊波。网图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今日 (14日) 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席项俊波受贿一案,项俊波当庭认罪。
新华社消息指,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7年,被告人项俊波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案件处理、贷款发放、资质审批及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杨光 (另案处理) 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1942万馀元人民币 (约2386万港元)。
公诉机关在庭上出示相关证据,项俊波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项俊波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全国和江苏省、常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60馀人旁听了庭审。
法庭其后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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