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耀棠脱不小心驾驶罪 官质疑证人揑造事实斥警调查马虎

2018-06-13 11:48

郑耀棠去年驾驶车七人车时与轻型客货车相撞,被控不小心驾驶罪,今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资料图片
郑耀棠去年驾驶车七人车时与轻型客货车相撞,被控不小心驾驶罪,今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资料图片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郑耀棠驾驶车七人车时与轻型客货车相撞,货车车主称意外后发现郑仍在车内倾紧手机,郑事后被控不小心驾驶罪,案件在东区裁判法院经审讯后,今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彭亮廷认为货车司机及跟车车主有揑造事实之嫌、要求律政司跟进事件。
裁判官彭亮廷在判辞中一度批评警方调查马虎,认为货车司机与跟车车主诚信有问题,证供根本不可相信,有理由相信他们虚构事实,在庭上说谎及作假证供误导法庭之嫌,乃要求律政司跟进事件。
69岁被告郑耀棠,被控于去年7月3日在香港仔东胜道北行与洛阳街交界,驾驶一辆七人车时不小心驾驶。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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