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阿莫影评短片涉侵权 遭北检起诉

2018-06-07 15:10

网络红人谷阿莫。网图
网络红人谷阿莫。网图

网络红人谷阿莫以「X分钟看完一部XX的电影」系列影片爆红,但有5家片商认为「尸速列车」等13部影片遭侵权。北检侦办后,今日以违反著作权法起诉谷阿莫。
检警调查,31岁的谷阿莫 (本名仲惟鼎),2015年初开始制作各国电影与影集影评,抽出3至5分钟电影或影集片段,再配上个人对电影及影集的陈述说明及简介,以「X分钟看完XXX」等标题,放上YouTube及fb,每部影评几乎都有数10万点阅人次。其中13部影片被「又水整合」、「得利影视」、「科科电速 (KKTV)」等5家影视公司指控侵权。
谷阿莫曾在fb回应,认为他的影片符合网路著作权合理使用原则,但最后仍应由法官判断,在评论、解说、研究、教学或新闻报导等情况下,在合理的范围内,可以不事先经著作权人之授权,而使用网路上已公开之他人著作内容。更强调自己「不会轻言退出和放弃二次创作权」的重要性。
不过提告的片商提出「逐幕分析表」作为证据,向检察官证明谷阿莫侵权。北检侦办后,认为谷阿莫涉嫌改作、当中有商业利益,违反著作权法第92条规定「擅自以公开口述、公开播送、公开上映、公开演出、公开传输、公开展示、改作、编辑、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财产权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75万元以下罚金」,今天对他作出起诉。
去年4月19日,警方已前往谷阿莫所属的「知识糖果公司」搜索,查扣6部剪制影评影片,以违反著作权法函送法办,台北地检署则多次传召他调查,今日调查完结决定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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