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击立会】梁游等5人判囚4星期 游蕙祯不上诉即服刑
2018-06-04 13:13
上次被裁定罪名成立时没有作出求情的游蕙祯,今早由代表律师呈上3封求情信,游蕙祯亲自撰写的求情信中指出罪名成立等候判刑期间曾多次反覆思量自己是捍卫理念还是纯粹以一己之私行事,双亲亦因宣誓案一事需面对外界不断以「畜牲」称呼她的压力,或牵连他们的名声,令她深感歉疚亦没给予父母足够的陪伴。患鼻咽癌的父亲仍在受癌症疗程的折磨,在旁曾患大肠癌的母亲独力面对,又因她发生的一连串事件饱受煎熬,外人无法想像。她称这几年只专注于政治社运,希望在未来的日子中,还有机会和时间陪伴及弥补他们,重新做一个孝顺的女儿。
游蕙祯亦在求情信中指出自己一直轻视自己言行所带来的影响以及应承担的政治责任,欠缺思量便冲前去做,难以称为公众的好榜样。克尽己任的前助理们则因她被褫夺立法会议员资格后顿失工作,对助理的行为及判断,她于道德上责无旁贷,亦冀裁判官对他们予以轻判。游指她已重新思考案发当日会否有更好的处理方式,今天呈函作求情是盼裁判官能考虑非监禁式刑罚,令她有机会尽她为人女儿、公众人物及案发后她应承担的责任。
5名被告梁颂恒(31岁)、游蕙祯(26岁)、杨礼康(25岁)、锺雪莹(26岁)及张子龙(30岁),被控于去年11月2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2楼立法会1号会议室外,连同他人参与非法集结,即集结在一起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或作出带有威吓性、悔辱性或挑拨的行为,意图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结的人会破坏社会安宁。
法庭记者:刘晓曦
建立时间:09:07
更新时间: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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