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片酬】范冰冰被指逃税 国家税务总局下令调查
2018-06-03 17:00
上月28日,崔永元通过微博发布数张合约照片并配文称「你不用表演,你是真烂」,根据照片显示,合约中出现范冰冰名字,并列明片酬为税后1000万元。一日后崔永元再度爆料,称范冰冰采用「大小合约」,另行约定片酬5000万元,两张合约共拿走片酬6000万元,惟实际上范冰冰只在片场演出4天。
范冰冰的工作室其后发表声明,称崔永元侵犯合法权益,散布谣言,构成诽谤。声明又斥其公然侮辱的行为,既破坏商业原则又涉嫌侵犯合法权益,并称相关网络用户及媒体未经核实散布谣言的行为已经构成诽谤。崔永元其后迅速回应称没有保护合约秘密义务,又指范冰冰为公众人物,如不服,可以「出来走两步」,对公众实话实说。
6月2日,崔永元继续爆料,揭露内地娱乐圈「大小合约」、「阴阳合约」等现象,他引用消息人士指「小的是演出200万,大的是策划监制748万加90万,再拿一麻袋现金。这还不算一线的。」
根据央视新闻今日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将在已部署开展对部分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依法纳税情况进行评估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措施,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另外,《法制日报》报道指,由于范冰冰工作室位于无锡,无锡市滨湖区地税局目前已经介入调查取证。报道又引述法学专家称,税务机关有义务将此作为重要的案件线索,查明是否存在这一「阴阳合约」的事实,范冰冰或者扣缴义务人是否涉嫌逃税,甚至个案是否属于单一个案,还是普遍存在的演艺界的「潜规则」。
法学专家又称,如果最终证实,阴阳合约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且行为人涉嫌逃税,按照法律规定,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下达追缴通知,责令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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