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斧头三度劫便利店逾2万 越南汉认罪判囚4年10个月

2018-06-01 13:27

无业越南籍男子于去年4月的一星期内,先后手持斧头打劫屯门、深水埗及旺角共3间7-Eleven便利店,成功掠去逾2万元。男子今早在高等法院承认3项抢劫罪,终被判囚4年10个月。
法官判刑时指出,本案3次行劫均有入侵私人物业的元素,被告阮文海趁夜深时分、店员最脆弱之时犯案,加上他持俗称「行街纸」的担保书留港,其犯案损害香港作为安全城市的国际声誉,而记录显示他会毫不犹疑地行使暴力,都是加刑理由。惟法官有见被告适时认罪,他亦在第3次犯案的认人手续中,向警方承认其身份,减省因证人不肯定疑凶身份而可能造成的麻烦,遂酌量减刑。
被告阮文海承认于去年4月18日至25日间,分别打劫位于屯门山景商场、深水埗宝熙购物中心及旺角界限街华生楼地下的便利店,共抢去现金20216.5元。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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