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夫妇利诱他人炒劳洗黑钱 3被告罪成下月中判刑
2018-05-31 11:49
3名被告顺序为报称家庭主妇的朱凯欣(38岁)、警员欧阳克文(41岁)及表行女职员李玉凤(46岁)。
辩方为朱凯欣求情时交出46700元予受害者作为赔偿,另呈交了由朱及其家人所撰写的17封求情信,其中其继母撰写的求情信中表示朱从小父母离异,父亲与她再婚后,她没好好履行母亲的责任,从而令朱的价值观被扭曲。而朱亲自撰写的求情信则指自己成长路坎坷,而3岁儿子患有过度活跃症,11岁的女儿则刚踏入青春期,知道自己将会面对长期监禁,作为母亲不能在旁帮助及尽责,深感难过及尴尬。辩方亦指如他们夫妻二人均被判长期监禁,将会是「人未亡,家已破」。
辩方指欧阳亦来自破碎家庭,欧阳中学毕业后加入警队服务22年,陈凯港警司亦有雪中送炭地为欧阳撰写求情信,其中指出欧阳在警队一直表现出色,是一名忠心及出色的警员。辩方亦指欧阳涉及本案后前程尽毁,累积100万长俸将化为乌有,而且整案只有证据显示欧阳曾借户口予太太,但没有证据指他曾参与入帐及转帐等行为。朱及欧阳二人在犯人栏内一边听见大状为他们作的求情,一边仰头拭泪。
代表李玉凤的大状求情时则指李一直工作表现良好,丈夫曾于她怀孕时离开她,她现以一人之力独力照顾孩子及母亲。她一开始曾查证涉案名表是否贼赃,亦为查核朱的身分证,事后才参与犯案,而且并没有以迂回的方式来隐藏银行交易记录,各涉案店铺亦没有损失,故冀法官轻判。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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