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虚拟银行不应设最低结馀或低结馀收费

2018-05-30 16:04

金管局就虚拟银行发出新指引,又指早前进行的公众谘询共收到25份回应,包括银行公会、消费者委员会、商会、金融科技业及科技公司等。
所有回应都支持本港引入虚拟银行,大部分认同虚拟银行应遵守与传统银行同一套监管要求,亦普遍支持虚拟银行应以本地注册银行形式经营,不应设立实体分行。
不过,有声音质疑,虚拟银行应否与传统零售银行一样,需要积极促进普及金融。金管局指,引入虚拟银行主要为促进普及金融,冀透过资讯科技平台,减低吸纳新客户的成本,因此认为虚拟银行不应设立最低户口结馀要求或徵收低户口结馀收费。
金管局亦指,要求虚拟银行申请人拟备退场计划是审慎的做法,确保虚拟银行一旦需要结束业务,相关过程能有序进行,以免影响客户及金融体系稳定,又指海外亦有类似要求。
金管局强调,虚拟银行申请人最低缴足款股本要求为3亿港元,主要为符合《银行业条例》的法定要求,不适宜为获发牌虚拟银行降低最低资本要求。(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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