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内拍照】未交保释金虚报地址 唐琳玲被捕 2018-05-29 15:37 唐琳玲被捕。 唐琳玲被捕。 Previous Next 占旺藐视法庭案件早前于高院开审,持香港身分证、操普通话的女子唐琳玲被指于审讯期间在庭内拍摄,唐琳玲原获准保释外出,但唐未有依时交付五万元担保金,并向警方虚报地址,主审法官陈庆伟即时颁下通缉令,唐的中英文姓名将加入入境处通缉名单,她下午被警方拘捕。 唐琳玲被指于法庭内拍照,当时法官陈庆伟问及此事时,唐直言:「我喜欢拍照便拍照,我喜欢的话可以与你(法官)合照」。 她自称是法律人员,现居于香格里拉酒店,她指香港法律赋予她保持缄默(remain silent)的权利,并指如法官提出指控便应由警察处理,又询问到底是谁指她影相。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行会通过电车加价申请 成人$2.6小童$1.3长者$1.2 下一篇 【海港城劫案】警押60岁疑匪到尖沙嘴重组案情 疑犯手指珠宝店橱窗 最新回应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