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雪条吃到老鼠尾 江苏女索偿10万人仔
2018-04-27 14:59
杨女即忍着不适走到超市理论,店家并要求赔偿10万元人民币 (约12.3万港元) 加检查费用。超市老板原先表示愿意赔几支雪条,到最后愿意赔偿2000元人民币 (约2477港元),但杨女都不接受,而且认为店家态度恶劣,直言:「如果他把这根冰棍 (雪条) 吃了,我不要赔偿。」
深深不忿的杨女士即场致电到江苏省药监局投诉,但省药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若雪条藏老鼠尾巴是事属实,按照食品安全法赔偿最高赔偿1000元人民币 (约1238港元),然而生产雪条的厂家在山东,不在其行政范围内,所以他们没有权力处罚,只能将案件转交给当地部门处理。
省药局将事件转交淮安市清江浦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建议杨女先到医院作检查,出示诊断证明后再来求偿,或他们能提供终止调解报告书给杨女到法院起诉。
事后,有内地传媒联络相关山东厂家,员工表示已知悉事件,但否认他们所生产的雪条品质有问题,希望杨女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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