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自拍有否版权? 美国法院:动物不享肖像权

2018-04-24 18:49

印尼猕猴纳鲁托(Naruto)因7年前一张露齿自拍照声名大噪,更在美国引发版权诉讼。美国一个上诉庭裁定,动物并不享有肖像权。

在2011年,英国摄影师斯莱特(David Slater)在印尼热带雨林留下了一些相机设备。一只叫纳鲁托的黑冠猕猴拿起相机拍了一些自拍照。 斯莱特后来在出版的书籍中,采用这些相片,引发动物保护团体「善待动物组织」(PETA)关注并提出诉讼,他们认为纳鲁托应该被宣告为照片作者及所有人,应获得这些自拍照的所有收益。

这宗官司引发究竟纳鲁托的自拍照版权是属于猴子本身,抑或是相机拥有人斯莱特本人。三藩市的美国第九巡回上诉庭周一裁定,版权法并没有授权动物提出版权被侵犯的官司,因此纳鲁托不享有自拍照版权。
「善待动物组织」最先在2015年兴讼,但三藩市区域法院判动物不能拥有自己照片的版权,该组织再提出上诉。

到去年9月双方达成庭外和解,斯莱特同意把往后所有收益的4分1,捐给保护猕猴的慈善组织,以保护印尼黑冠猕猴的栖息地。但第九巡回法庭在其最新指令中指出,法院不必因为所有当事方都同意驳回而撤销案件。 该指令列举了许多不驳回此案的理由,其中包括纳鲁托不是和解协议的当事人这一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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