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濒危动植物条例修订下月生效 违法走私贸易可罚千万元囚10年

2018-04-23 15:07

渔护署宣布,《2018年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修订)条例》(《修订条例》)于五月一日生效,条例推展三步计划,以加强管制进口及再出口象牙及大象狩猎品,逐步淘汰本地象牙贸易,以及加重濒危物种走私及非法贸易的罚则上限至罚款1000万元及监禁10年。

发言人说表示,政府一直致力保护包括大象等濒危物种。《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公约》)附录的列明物种,在本港受《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规管。作为三步计划的首步,现时在《公约》下仍然容许进口、出口及再出口的大象狩猎品及《公约》后象牙于五月一日起禁止进口及再出口。

发言人指:「第二步计划于八月一日推行,禁止《公约》前象牙的进口及再出口,并向本地市场的《公约》前象牙施加许可证管制;而最后一步计划将禁止为商业目的管有任何象牙。整个计划于2021年12月31日完成,届时除『古董象牙』外,所有本地的象牙贸易将会全面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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