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抢客】「同股不同权」谘询结果下周二公布 4月30日申请

2018-04-20 10:08

港交所2月时公布吸引创新企业来港上市的三项措施,其中「同股不同权」受市场关注。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今早表示,同股不同权谘询结果及规则,将于下周二收市后发放,并于4月30日接受申请。
港交所去年已拍板引入同股不同权制度,而2月时则公布具体方案,并谘询市场意见。原本计画谘询为期两个月,不过最终谘询期缩减至只有一个月,并且在公布谘询结果之后立即接受申请,进度快了两个月。
按照港交所的方案,同股不同权制度的受益人必须对公司发展有重要贡献,如果他们过身、出让股权或者不再出任董事,额外投票权便会失效。
至于创新企业的定义,港交所方案中亦没有具体列明,预料下周公布谘询总结之时,会一并发出指引信让市场了解。他说如何界定创新企业,难免有主观成分,但上市科职员都是专业人士,相信不难处理。
过去,科网巨企阿里巴巴有意在港上市,曾研究「同股不同权」,但由于市场反对,所以未有进行,最终阿里巴巴在美国上市。本港现行「同股同权」,旨在对所有股东公平,避免出现少数股东享有较大的投票特权,防范他们滥用权力,为自己的利益而牺牲企业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过对于创科企业的而言,不少创办人有意念但缺乏资金,在引进投资者后自己却变成小股东,但公司的发展仍然主要倚靠这些人物的创意和决策。苹果创办人乔布斯的例子更富戏剧性,苹果大股东曾经踢走乔布斯,结果公司业绩每况愈下,最后不得不邀请乔布斯回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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