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胎被爆弃堆填区 准妈妈哽咽苦诉:好过份!
2018-04-13 09:00
流产成为不少准妈妈生命中难以抚平的伤痛,但香港处理流产胎的方法,却是痛上加痛。 怀孕不足24周而流产的胎儿,因为不合乎「非活产婴儿」的周数定义,医生因此不能发出「婴儿非活产证明书」,缺乏证明书或死亡证,也令不少机构拒绝安排把死胎火化及安葬,食环署辖下的机构也不能处理。
小bb安息关注组发言人谢美儿今日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3个月大的胎儿,已有生命,已有人形及感觉,母亲的情绪和胎儿融合在一起,即使日后抚平伤痛,也会想起当日的BB去了哪里,是否去了堆填区,也有妈妈因此而抑郁,即使由心理学家治疗,也需要用资源,促请政府修例。有妈妈曾向她表示,要知BB到了哪儿,日后去放花纪念也好,但如果去了堆填区,却什么也不能做。
谢美儿指出,她接触的个案中,每间医院每个医生处理也不同,有人只是说自己家里有花园就能拿回流产胎,但她指出「试问香港人有几多个有花园」,但也有医生要有证明才准许领回。她表示明白医护人员出于好意,忧虑家属领回后不能处理,「有人拿了之后放入雪柜,也有人拿了之后再转交回医院,医生却不能处理」。
听众招太表示多年前曾有一名数周胎儿流产,至今即使有两个小朋友,当日的伤痛至今仍难以平伏,反问更何况是不足24周而成形的胎儿,相信对准妈妈的伤害更深。招太说,听到这个议题感到十分难过,她更一度哽咽说「好过份!」
太太曾小产的锺先生,亦致电忆述当年的经过。他指,2013年11月太太小产,胎儿23周6天,只差一天才到24周,院方表示可以领回胎儿。但安排殓葬商后,却发现只能拿回,但却不能安排殓葬。向护士查询后,再转介去病人联络科,及自行问院牧,周旋很久,才发现殓葬商被法例困住,拉锯了足足1个月。
结果3个月后,向议员张超雄求助后,最后由院方发信件安排火化炉,内容和「婴儿非活产证明书」一样,但没有证明书等标题,食环署亦接受信件。
威尔斯亲王医院妇产科顾问医生张德康表示,完全支持修例。他说法例要求24周才能签死胎证明,医生只能跟随,自己也曾有经验,曾发出「婴儿非活产证明书」但上面写明「不足24周」,家属领回申请火莽,卫生署却说医生用错表格拒绝。张德康表示医管局曾建议不要用24周作界线,改用20周或18周,但他反问「15周半如何解决?」
议员谭文豪也提出,其他地方不会理会怀孕周数,也会安排安莽,这反映香港法例落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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