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上摸10岁女童下体 淫狼辩称「不小心碰到」
2018-04-04 16:38
判决指,58岁的简男2017年6月20日下午4点多,在列车上看到10岁女童独自坐在靠窗位子趴睡,他竟坐到对方旁边,并以报纸做掩护趁机摸女童下体,女童吓得移动身体要闪躲,但他还是继续摸大腿和下体,女童大哭惊动坐在附近座位的女童父母,他趁机想逃往别的车厢,被女童父亲及乘客拦下报警。
桃园地院审理时,姓简男子供称,「因为脚有开过刀,当时在车上正翘脚按摩,才会不小心碰到女童的腰和屁股,并不是故意。」被问到为什么要跑走时,他又辩称「是要去上厕所。」法官认定他是作贼心虚,因此依照强制猥亵罪嫌判刑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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