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教会聚会男厕放摄录机 男教友判12个月感化令 2018-03-23 10:54 Previous Next 男教友于星期六趁教会聚会时间,于天水围一幼稚园男厕内放置摄录机,后到警署自首承认偷拍别人小便。裁判官今于屯门法院判被告12个月感化令,期间须接受精神及心理治愈。 被告霍震威于去年12月31日,于幼稚园男厕的角落内放置摄录机,被控一项有犯罪意图而取用电脑罪。法官于判刑时,劝告被告不要再观看色情刊物或网站,否则将难以控制自己。法官亦告诫被告须接受心理治疗,才可帮助到自己及家人。 法庭记者:罗敏桦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翠湖天价维修案 前经理涉收$20万贿款下月答辩 下一篇 【印裔恐怖分子】文子星四度申保释被拒 九龙城法院严密布防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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