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支票兑逾89万元 29岁无业青年囚三年半

2018-03-14 14:20

29岁无业青年黄连德,为了清还赌债及赌博,于就业期间和被解雇后,在位于观塘的公司偷取支票,以胶带印去受款人的名字,改写上自己的名称,再把支票存进自助存票机兑现。后来更徘徊在观塘及葵涌的工业大厦附近,趁邮差忙于派信时盗去3个邮包,偷取内里的支票,再以上述方式把支票兑现。涉案支票共21张,总金额达123万元,除了1张因没有签署而被弹票的支票外,成功被兑现的支票总额为896,013.7元。黄今在区域法院承认23项盗窃罪,1项企图盗窃罪,及1项入屋犯法罪,被判囚3年半。
法官判刑时指,被告是专业贼人,犯案是经过周详和细密的计划,其中5项控罪是在就职期间犯下,涉及违反诚信。另外,法官认为被告人偷窃的欲望不断,除了判处即时监禁外,别无他法。
辩方大状丘伟胜称,被告与父母和弟弟同住公屋,曾在城大修读会计学位,但尚未毕业。大状亦指,被告单独犯案,没有伤害到他人,而因偷窃邮包在家中被捕后供出内情,非常合作。

法庭记者:郭止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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