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涉于电动方程式赛道上航拍 民航处专家:无人机受规管
2018-03-13 17:15
控方传召专家证人民航处高级直升机营运督察李鈎济到庭作供,李拥有39年监管直升机公司营运基准及其安全操作要求提供意见的经验,而自2010年航拍机兴起后管理航拍机。
由于李没有驾驶航拍机的经验,辩方马慧贤大律师指李不了解航拍机的功能、特性机械原理及运作等原因,认为李没有资格为本案作供,李称不同意并指香港作为国际民航组织成员,无论是无人机、模型机或直升机的安全要求均为一致,亦受飞航令规管,当中包括所有航空器必须获得民航处或其所属民航当局发出的「飞机登记证」及「飞机适航证」才可操作。而重量不超过7千克(不计燃料)的飞机属小型航空器则不需要向民航处申请「飞机登记证」及「飞机适航证」。
41岁摄影师的首被告聂拜一及29岁无业的次被告容嘉晖被控于2016年10月9日,在中环龙和道近分域码头的中国建筑地盘内的货柜内;而43岁报称任职电脑工程师的第三被告沈志青则被控于同日,在中环龙和道南边行人路近立法会的地方,卤莽或疏忽地导致飞机对人或财产造成危害。
李续指,如要仔细分类,无人驾驶飞机为非闲暇用途,而模型飞机则为闲暇用途,民航处网站上亦清晰指示「不得在人多及挤迫的地方上空放飞模型飞机」以及「在大量人士参与的公众活动上空操作模型飞机可被视作鲁莽或疏忽地导致或允许飞机危及他人或财产,可被检控」。而香港所采用的指引与海外国家如英国和澳洲的做法大致相若。李看过案发当时赛车比赛活动的相关图片,亦认为可归类为人多挤迫的地方,亦不排除任何直升机如政府飞行服务队会出现在上空的可能性。
法庭记者:刘晓曦
建立时间:13:49
更新时间: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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