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指有女警被樽击中左眼 督察:本民前刺激群众挑衅警方

2018-03-13 12:32

于前年年初二凌晨在旺角发生的骚乱事件,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等5人,否认暴动、煽惑暴动及非法集结等6罪,案件今在高院续审。督察作供时指当晚示威者不断指骂警方及投掷硬物,并向防线进迫,期间有女警员被樽击中左眼。他又表示警方发岀「3、3、4」警告,要求在场人士在十分钟内离开,而当时有示威人士慢慢将自制盾牌、口罩及潜水眼镜传到梁天琦及黄台仰所在的前排。

督察麦宁峰表示案发当晚约10时15分接到消息,指砵兰街有交通意外,并有人受伤,惟警方尝试走到现场处理不果,麦便到场支援。然而,当时黄台仰站在高位,用扩音器讲话,在场人士随即起哄。麦指虽然未有见过黄,但他们会在公众活动前进行资料搜集,他续称本土民主前线的社会角色慢慢引起社会关注,而黄则是本民前的重要人物,故对其背景有一定认识。

麦供称于晚上12时15分,其小队返回豉油街重整装备,包括头盔、黑色长警棍等。在凌晨1时半左右,砵兰街及戏院外已站满人群,为数约200人,当时群众未有听取警方指示离开,且情绪持续激动,而于警方高台10米以外有本土民主前线成员聚集,当中包括黄台仰及梁天琦,麦即指「佢哋用扩音器,讲啲嘢刺激群众去挑衅警方」。

麦透露他于当日曾分别用胡椒喷雾及长警棍,成功将两名年约二、三十岁男士驱散。他亦提到在凌晨2时许,有30名蒙面示威者在砵兰街及快富街交界岀现,并把床垫放在街上。而于凌晨4时15分,他则目睹在西洋菜南街及山东街附近,有约30名蒙面示威者放火及掟砖。

法庭记者:陈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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