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消费物价按年升1.7% 政府指通胀压力会上升

2018-02-22 17:43

政府统计处公布,1月整体消费物价按年上升1.7%,与去年12月相若。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即基本通胀率)亦为1.7%,亦与12月相若。

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按年分别升2%、1.6%及1.5%,而去年12月的相应升幅则分别为1.7%、1.6%及1.9%。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分别升1.9%、1.6%及1.5%,12月份的升幅则分别为1.6%、1.6%及1.9%。

1月电力、燃气及水录得按年升幅,在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中上升10.2%及在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中上升10.8%,主要是由于一项电力燃料费特别回扣自去年1月开始发放导致比较基数较低、衣履分别上升2.6%及2.3%、外出用膳分别上升2.5%及2.7%、住屋分别上升2.5%及2.6%。

耐用品则录得按年跌幅,在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中下跌1.6%及在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中下跌1.9%,和杂项服务分别下跌1.5%及1.9%。

政府表示,1月份基本通胀率与上月相同,维持在温和的水平,是由于农历新年在不同时候出现(今年在2月中,去年则在1月底)短暂令一些项目如旅游费用按年下跌。这大致抵销了因为一年前燃料费特别回扣造成比较基数较低,令电费按年急升带来的影响。

政府续指,未来随着环球经济转强和本地经济持续扩张,通胀压力或会在今年馀下时间略为上升。就2月而言,由于农历新年在不同时候出现的影响,消费物价指数的按年升幅料会短暂扩大。政府会继续密切留意通胀走势,特别是通胀对低收入人士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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