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鼠狗走甩施虐作惩戒 官斥主人:你唔怪自己怪只狗?

2018-02-21 15:38

26岁运输工人于2017年7月在旺角残酷地惊吓一只松鼠狗,做出捉住狗只的头部猛烈地摇晃并掌掴小狗等行为,令动物感到痛苦,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一项虐畜罪。严舜仪署理主任裁判官对被告称「同我去爱护动物协会读个课程学下点同狗相处」并把押后至5月31日判刑,以待索取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期间被告继续获准保释。
被告认罪时指已养了小狗两年,承认自己当天冲动,因当天小狗甩狗绳后走失,找获后反被小狗咬了一口,故情绪激动想教训小狗一顿,对它又吓又闹。严官怒斥「条绳甩左系你绑绳唔啱,你唔怪自己怪只狗?」,「佢咬你,你就发佢脾气,只狗都唔够你一节手臂咁长呀」,指出小狗根本不懂事「就算(佢)真系咁对你,你都唔应该咁对佢」。被告称自己感到难过及后悔,知道「最惨系只狗」,已打算找女友到爱护动物协会重新领养该松鼠狗。
案情指,被告与举报的2名途人互不相识,途人看见被告捉住松鼠狗的头猛烈地摇晃,并大声吆喝又责骂小狗,最后把小狗推到中银门外,发出「澎」一声,其后更掌掴小狗2次。松鼠狗送住治疗后没有发现任何外在伤痕,亦没有行为不便。兽医指小狗不必要地受到肢体上及精神上的苦痛,小狗已被送往爱护动物协会。
被告吴浩彬被控于2017年7月4日,在香港九龙旺角道50-52号中国银行地下外残酷地惊吓一只松鼠狗,令其动物感到痛苦。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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