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男应酬饮酒过量死亡 同枱吃饭9人需赔61万元
2018-02-14 10:19
据指,该名男子姓曾,上周三(7日)晚上与客户朋友聚餐,期间不断有人「敬酒」,于是曾男喝下大量白酒。之后曾男当晚聚餐后,跟随众人前往卡拉OK继续消遣,但曾男当时已醉醺醺。友人将曾男放置宾馆大厅睡觉,他们则继续唱歌。翌日凌晨,一行人欲叫醒曾男,却发现他已没有任何知觉,呼吸停顿,两名友人于是扶著曾男离开宾馆,扶到路边后,曾男摊软在地,而同行的两名男子,立即打电话求救。曾男其后被送院抢救后不治。医生初步断定为饮酒过量致死。
经调查后,警方指曾男因饮酒过量死亡,同桌吃饭的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共需赔偿61万元(人民币)。「包括同桌一起吃饭的,请客的人相对赔偿多一些,一起吃饭的(9人),每个人都要赔偿」。
警方提醒,如果存在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饮酒而劝对方饮酒、未将醉酒人员安全送回,以及让喝酒人员开车导致事故或损伤,在同桌喝酒的人均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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