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政才涉受贿 被天津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8-02-13 09:34

新华社报道,第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公诉。

报道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孙政才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孙政才,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孙政才利用其担任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书记、北京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农业部部长、中共吉林省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54岁的山东荣成人,莱阳农学院(现青岛农业大学)农学系毕业,中国农业大学农学博士,研究员。198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第十七、十八届中央委员,第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历任农业部部长、中共吉林省委书记、中共重庆市委书记等职务。2012年调任重庆市委书记,更在中共十八大跻身政治局,成为年纪最轻的政治局委员,一度被视为为第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第六代中共领导人)明日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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