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纵火案 被告莫焕晶一审判死
2018-02-09 10:43
杭州保姆纵火案,今日(9日)早上9时30分在浙江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一审被判死刑,另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考虑到有自首情节,从轻,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人民币,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户主林生斌今早8时50分通过安检进入法庭。在庭审结束后,林表示:「尊重法庭判决。」按照法律规定,法院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莫焕晶与被害人林生斌分别有10日时间决定是否上诉或要求检方抗诉。
有死者家属在网上留言,怒斥被告莫焕晶「谎话连篇,死不悔改」,但家人却希望这次是最后一次开庭,「善恶终有报」,家属已经经不起这样三番五次的折腾。
这宗备受内地关注的案件,发生于去年6月22日凌晨5时左右,浙江杭州蓝色钱江小区发生纵火案,造成4人死亡,纵火者为该户保母莫焕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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