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港大$84万采购单 技术经理涉隐瞒利益被控失当罪

2018-02-05 17:34

港大牙医学院一名负责采购物料和审批装修工程的技术经理,涉隐瞒他在一家科技公司中有财务利益,使该公司取得港大逾84万元采购定单及装修工程,被廉署控以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及串谋诈骗等六项罪名。被告否认控罪,案件今在区域法院开审。

控方开案陈词指,被告袁大鹏的胞妹袁蝶珊于2013年成立MT Scientific Company(MTSC),被告于该公司的衔头为「顾问」,负责MSTC的运作。而被告在港大负责审查牙医学院中央实验室所有直接采购项目,他被指于2013年3月1日至2016年6月16日,安排MTSC在33个直接采购项目中为实验室供应所需物品,涉款近12万元,但未有透露自己与MTSC的关系。

于2014年,被告负责处理牙医学院实验室购买一部离子分析机的招标事宜。2015年1月,港大向莱伯泰科香港有限公司发出220万元的购货订单,惟被告知悉莱伯泰科没能力处理安装器材的附带装修工程,便安排MTSC以60万元承接有关工程,而任何文件均没显示MTSC有份参与工程。

而2015年3月,牙医学院就更换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柜索取报价,当被告与其中一名有意投资者凯康科仪有限公司进行商讨时,被告安排凯康将有关装修工程分判给MTSC,获对方同意。其后被告向上司建议,由于凯康索价最低,故应接纳该投标;而他亦申报没有利益冲突。最终港大向凯康批出14万元购货订单,而凯康后向MTSC支付5万1千元。

当港大需购入两个振荡式培养箱时,被告作为处理报价事宜的人士,将MTSC的报价与其他投标者的价格进行比较,而未作出任何利益冲突的申报。被告其后向上司建议,应采纳MTSC的报价,因其报价索价最低。港大因而批出两张涉款共逾7万元的订单予MTSC。

被告于2016年6月15日被捕,他在录影会面中,承认有份参与MTSC的运作、又在担任港大牙医学院技术经理期间,安排MTSC接港大的订单,又没向港大申报与MTSC有财务利益关系。

辩方反对将录影会面呈堂,指廉署人员引导或诱使其作供,又令他在没有服用糖尿药物下作供。录影会面片段中,被告承认有份参与MTSC的运作、又在担任港大牙医学院技术经理期间,安排MTSC接港大的项目订单。他又承认他没向港大申报与MTSC有利益关系,承认职务上会有利益冲突,指没有申报可以说是其疏忽,惟强调他是没有批核的权力,只是提供机会让MTSC可供港大选择;他亦强烈否认收受利益或串谋诈骗的指控,指因工程中的中标公司及相关装修工程的承判商均不相信对方,MTSC才当中间人变成二判。

法庭记者:黄显晴

建立时间:1454
更新时间: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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