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刘控诽谤和解 袁弥明fb致歉

2018-02-03 10:05

袁弥明2014年曾在网上转载D100网络电台节目郑经翰涉及诽谤叶刘淑仪的话题,叶刘淑仪之后控告袁弥明及郑经翰涉嫌诽谤。双方终达成和解,袁弥明昨日在其facebook贴文,就事件致歉。

袁弥明致歉全文如下:

「本人袁弥明曾于本人的YouTube帐户内,转载D100网络电台《风波里的茶杯》于2014 年5 月29 日的节目。节目之中,郑经翰先生就鸭脷洲海怡半岛商场拟改建outlet mall 一事,针对叶刘淑仪女士作出未经核实的指控和评论,指她涉及官商勾结、欺骗公众和不诚实等行为。

于2014年7月31日,叶刘淑仪女士在香港高等法院提出诉讼(高等法院民事诉讼案件2014年第1458号),控告本人及另一名被告人郑经翰先生,就上述不符事实之言论对叶刘淑仪女士构成诽谤。

于2017年12月7日,本人及郑经翰先生建议向叶刘淑仪女士提出和解,并获叶刘淑仪女士接受。叶刘淑仪女士已接受该笔和解金额。按《高等法院规则》第22号命令,本人及郑经翰先生须向叶刘淑仪女士支付其就该诉讼案件所衍生之讼费。

本人在此确认无条件地收回上述于2014 年5 月29 日及之后,就鸭脷洲海怡半岛商场拟改建outlet mall 一事,针对叶刘淑仪女士所作出、散播未经核实的言论,对叶刘淑仪女士所引起的一切滋扰、尴尬和不便,本人表示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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