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1】中移动与铁塔公司签商务定价补充约定
2018-02-01 17:49
而在2018年1月31日,根据《商务定价协议》约定,经公平谈判协商,双方在原有协议基础上,作出补充约定,主要包括:1. 调整《商务定价协议》附件1产品目录及定价》中塔类产品定价相关内容,包括:成本加成率由15%调整为10%;基准价格共享折扣由两家共享优惠 20%、三家共享优惠 30%,调整为两家共享优惠30%、三家共享优惠40%,锚定租户额外享受5%共享优惠不变;调整部分省新建塔类产品标准建造成本地区调整系数、存量铁塔折扣比例;延长既有共享优惠政策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到期前双方另行协商其定价事宜。
2. 调整后的《产品目录及定价》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双方下属省级或地市公司应签署《产品业务确认单》或《批量起租表》予以确认。
3. 协议期限为5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限届满前,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后续定价事宜。
公司认为,与铁塔公司签订补充约定,有助公司降低未来铁塔使用费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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