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所条例草案 立会二读通过

2018-02-01 11:25

立法会今早复会,二读通过「职业介绍所条例草案」,正审议草案的修订。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表示,草案建议将滥收求职者佣金及无牌经营职业介绍所的最高刑罚,由罚款5万元,提高至35万元和监禁3年,并扩大职业介绍所滥收佣金的适用范围至持牌人之外,包括管理层在内的人士,以加强对求职者的保障。

政府还提出修正案,建议将检控有关罪行的时效限制,延长至罪行发生后12个月内。

工党张超雄提出修订,建议将时限延长至两年,但罗致光反对,他认为修订有违鼓励受害人尽早举报的原意,而且证据也会随时间流失,证人记忆亦变得模糊,不利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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