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会补选】证周庭遭DQ 香港众志:剥夺整个组织参选权
2018-01-27 12:35
香港众志在声明中表示,选管会自周庭递交提名表格后不断对其国籍问题处处刁难,却从未就周庭或香港众志的政治立场提出任何查询和质疑。而2016年立法会选举中,选举主任都曾透过要求提交补充资料的方式,确认部分候选人的政见,是否符合选举规定。
香港众志认为这次做法,明显与以往的方式有所不同。今次事件,形同赋予选举主任权力,在决定候选人是否获有效提名时,自行判断其政治立场,甚至不给予参选人辩解的机会。
香港众志批评整份选举主任的决定并没有引述周庭个人言论,只列出香港众志的政纲,这等同于剥夺整个组织参选权,禁止所有香港众志成员踏足议会。
声明指,选举主任在其解释文件的第十段,清晰指出选举主任「考虑了2016年立法会换届选举之后的发展」,等于承认是按2016年选举后的政治发展而作出的决定。选举主任明显作出了一个政治决定,而非跟随既有程序以及政治中立原则,法例亦没有赋权选举主任作出如此决定。
而第十段又指出选举主任考虑过人大就基本法104条的释法。香港众志再次谴责人大释法严重破坏香港法治。而且,人大释法只是规范以及限制了宣誓时的形式以及内容,与参选权无关,质疑选举主任有何权力解释释法内容。选举主任以此作为理由,褫夺候选人资格,剥夺市民基本政治权利,既不合法,更是完全缺乏理据。
香港众志直指,政府再次进行褫夺候选人资格,是近乎永久地剥夺港人的政治权利,令市民永远不能凭自由意志投票。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