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主任伪造21封信 判120小时社服令

2018-01-11 11:04

运输署主任涉嫌伪造21封信件,并声称信件由其为运输署署长代行,被告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2项伪造罪,被判接受120小时社会服务令,两项控罪同期执行。

辩方向署任主任裁判官严舜仪表示,获感化官建议48岁被告梁中正接受81至160小时社会服务令。严官指考虑各项因相素后认为判处120小时服务令合适,被告接受判刑。

控罪指,被告于2014年9月30日及10月10日,分别撰写4封和17封声称代运输署署长发出的虚假电邮,意图令其上司接受该等文件为真文书,以致对他们或任何人造成不利。裁判官苏惠德早前指案件涉及公职人员失职,案情严重,认为被告行为愚蠢,亦辜负了市民大众对公务员的期望。

法庭记者:黄梓生

建立时间:1027
更新时间: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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