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健身前教练涉欺诈女会员 判囚2月
2018-01-02 11:11
辩方求情指,潘的社会服务令报告对其评价正面,潘亦对所犯错误有悔意,又指潘因2015年工伤之故,不适宜接受社会服务令,加上事发已近5年,令其精神出现适应困难的症状。辩方希望法官考虑被告认罪,又当污点证人协助控方举证,「非常例外地」判处缓判或尽量轻判。
暂委裁判官梁雅忻接纳辩方求情,但重申被告违反诚信令公司蒙受金钱损失,看不到判处缓刑的理由,因此判被告两项控罪分别即时监禁两个月和一个半月,同期执行。
案情指,潘及其上司、前健身经理萧润基(33岁)于2012年9月29日至10月31日,向一名女会员讹称聘请萧为私人教练的收费为5万元。两人又向California Fitness的母公司J.V. Fitness Limited提交以一名男会员名义签订的假私人教练协议书等文件以骗取佣金。同案的萧润基早前被裁定两项欺诈罪和一项串谋使用虚假文书罪成立,被判即时监禁5个月。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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