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下午讨论民主派引用议事规则第91条,要求在下周大会暂停执行《议事规则》第18(1)条,先讨论谴责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及议员的动议,及传召政府官员等议案,之后再讨论修改《议事规则》。
不过内会主席李慧琼指,大会主席过去会在内会取得推荐或议员共识下,才会考虑批准议员在大会提出有关议案,但若内会有不同意见,会以投票决定。
民建联周浩鼎同意内会投票决定,以便留下纪录。他认为,民主派提出议案的目的,正是要阻延修改议事规则。
内会法律顾问表示,主席会视乎议员议案是否符合规程,裁决是否容许在大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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