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警醉酒踢两女侍应 1伤者索偿达和解赔约1300元 2017-12-06 16:47 袁乐欣指事件已轻松解决。资料图片 Previous Next 前女警袁乐欣于休班时醉酒闹事,于深夜时分推撞及脚踢两名女侍应,早前被裁定普通袭击罪罪成,判罚社会服务令。其中一名受害人此案因受伤而无法工作两个月,故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向袁追讨3.2万元,案件今再提讯,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协议,袁向事主赔偿约1,300元。 26岁被告称已多番向申索人陈启英道歉,她经已辞去警务人员一职,并指事件已轻松解决,向庭外记者表示多谢关心。 法庭记者:郭止晅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罗冠聪遇袭案 4被告罪成判入狱3个月 准保释上诉 下一篇 印佣涉直播3少主洗澡明提堂 交重案组调查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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