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两年间接四海外物业投资投诉 涉及超过一亿元

2017-11-27 17:00

左为黄天佑,右为苏敏娟
左为黄天佑,右为苏敏娟

本港警方去年及今年分别至今接到三宗及一宗有关海外物业投资的投诉,分别涉及135及18名报案人,涉款1亿及1200万元。 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讹骗案调查组警司苏敏娟表示,今年的一宗投诉,涉及一间中介公司推介七项于美国的物业有货不对办的情况,而去年三宗投诉则分别涉及三间中介公司,于英国、日本及台湾的物业项目。 她指近年不少海外物业项目于本港举行展销,部份为楼花项目,亦有些项目甚至连土地业权仍未取得就推售。另外亦有项目以保证租金回报作招徕,不过这些投资其实涉及高风险,销售过程亦可以十分复杂。同时,如本港代理如单纯推介海外楼盘,亦不需取得地产代理监管局的牌照,加上项目位于海外,令调查工作较困难。 投资者教育中心主席黄天佑就建议「隔山买牛」投资海外物业时,应尽力核实由发展商或中介提供的资料准确性,了解发展商过往项目的情况、是否有良好信誉及财务稳健等,亦最好到当地实地了解及视察,寻根究底。

警方两年间接四海外物业投资投诉。资料图片
警方两年间接四海外物业投资投诉。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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